律师解析:
结论:
包工头带人干活受伤责任承担分情况,
劳动关系下施工单位担责,承揽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第三人致损
劳动者有请求权。
法律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若包工头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按包工头安排工作受伤,依据《
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施工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劳动保护等义务。
当包工头以个人名义
承包工程,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劳动者和包工头是
雇佣关系时,劳动者因劳务受损,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担责,体现了公平原则。
若第三人造成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既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
侵权责任,也能请求包工头补偿,包工头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若遇到此类情况难以确定责任承担或处理
赔偿事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是包工头,带领一群工人为某施工单位干活。工人小李在工作时受伤。小许认为若自己与施工单位是劳动关系,应由施工单位担责;施工单位则称小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属于承揽关系,应按过错分担责任。且此次受伤是因第三人小胡的行为导致,责任不应全由己方承担。
案情分析:1、若小许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小李受小许安排工作并在工作中受伤,依据法律,施工单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若小许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与施工单位是承揽关系,小李与小许形成雇佣关系,小李因劳务受损,要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是第三人小胡造成小李损害,小李既可以请求小胡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小许给予补偿,小许补偿后可向小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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