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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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责的交通意外不幸离世者,应视为因公殉职。贵方有权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以便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工伤权益。当在职员工因履行公务职责而遭遇不测身故时,其近亲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贴、抚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等各项保障。

对上下班车祸身故索赔有疑问,应该先和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好好沟通,把自己的要求和依据说清楚。如果协商解决不了,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或者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也不行,就有权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到法律规定,即员工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上下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若符合规定,可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注意,这必须是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内,且非个人主要过失导致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工伤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等。其中,丧葬补助金通常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而工亡补助金,则是按照国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薪资水平而有所不同。

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若经交警判定并非主要责任方,那么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工伤赔偿范围。这是因为员工在此时正处于前往工作场所的准备阶段,他们的安全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所受到的伤害也应该获得工伤认定及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