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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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侦查羁押的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未结束,一般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延长羁押期限: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进行侦查、调查或审查起诉,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期限。 2.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可以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便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3.调整侦查策略: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适时调整侦查策略,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4.转为其他法律程序:如果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其他相关人员或事项,可以将案件转为其他法律程序,如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 总之,这些调整都是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有效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处理案件。

侦查没有期限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的侦查有期限限制。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公安机关主导调查、扣留审查、逮捕和预审工作,负有主要责任。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和自诉案件的公诉。人民法院独立审理案件。所有机构和个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事,确保刑事诉讼依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通常不得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侦查结束不代表立即判刑,案件需经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才由法院审理。最终是否判刑取决于完整诉讼过程和案件实情。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由谁负责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