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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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三日内提请逮捕的时间计算在关于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方面,通常情况下,该期限从公安机关作出拘留决定的那一日起正式开始计算。而其具体的拘留时间长度为三个自然日。然而,如果面临特殊情况,例如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话,那么拘留的时间就可以延长至四天。但是,当涉及到流窜犯罪行为、频繁实施犯罪行动或者以团伙形式进行犯罪活动等严重涉嫌犯人时,拘留期限将被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拘留嫌疑人后,要是有充分证据需逮捕,应在三天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的,申请期限可再延长最多三十天。

刑事拘留期限自拘留令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如需上级批准逮捕,可延长至四日。对于流窜犯罪、多次犯罪或共同犯罪等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后24个小时之内就会执行逮捕,其实,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也不会长达24个小时,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会马上制作逮捕证。总而言之,执行逮捕的整个过程也是越快越好,否则的话,一旦透露了相关信息,也容易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