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宪义律师事务所
刘书涛,男,1979年10月5日生,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在执业期间代理过多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地产买卖合同、建筑工程案件,本人热爱这份工作,认真做好每个案件,维护当事人利益。
咨询该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视情节轻重,可处五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侵占行为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绝归还。此类案件属自诉范畴,公安机关仅处理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侵占案件需由当事人自行起诉。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定罪与量刑标准包括: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非法占为己有他人交付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达到一定金额且拒不归还,主观上有明知故意的行为。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数额和其他情节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以及二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此罪为自诉案件,受害方需提起刑事诉讼并提供必要证据资料。

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立案标准为价值超过五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他人遗失物且拒不退还者,将视情节轻重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或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