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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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逾期不支付违约金的维权策略1.以集体名义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通常派遣口才出众的业务代表与业主展开对话,他们可能会利用时间的推移或是寻找种种理由来逃避责任,或者提供各种各样的承诺以此来安抚业主们的不满情绪。然而遗憾的是,经过多次协商后,开发商可能仅仅愿意给出少量的赔偿金或者是减少一部分的物业费用作为补偿。2.向房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并请求对开发商进行相应的惩罚。

若开发商逾期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依法行使退房权,且有权追索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金。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以及交付标准,如期应向购买方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商品住房。若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付任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

消费者在遭遇房地产开发商严重恶意违约时,有权依据合同和法规追索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包括金钱债务无条件执行和非金钱债务有条件履行,如无法或成本过高则可能不适用。补救措施旨在纠正履行问题,与赔偿损失相辅相成。赔偿损失则是对受损方经济损失的补偿,数额按协议或实际损失调整。

若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构成违约,业主可追究其责任并请求经济赔偿。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业主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并索取逾期违约赔偿。若业主已付定金,还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

当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时,相关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首先,当事人可尝试与对方先行协商解决问题;其次,若买方选择终止合同关系,则需由开发商负担起应有的违约责任,并支付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此外,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买方亦有权依据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促使开发商继续履行该项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