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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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因逾期交房而破产申请重整之情况,如何保障业主权益之探讨当购房者遭遇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困境时,必须立即启动催告程序:首先,购房者若希望解除先前签订的合约,需在处理问题之前实施催告行为;其次,在经过合法的催告程序并等待三个月之后,如果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获得合同解除权。

开发商破产事件中,购房者是否需填报债权申请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陷入财务困境而破产重组时,作为其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购房者需行使权利进行债权申报,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无论作为债务方还是债权方,都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之后,有责任确定并公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具体期限。

如果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政府手续延误或市政配套拖延等原因导致房屋交割期延长,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合理的延期交付,开发商可以获得宽限期。对于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正常来说,房企如果没按时交房,只要超过合同里规定的退房时间(比如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具体看合同),购房者就有权退房。就算没超过退房时间,但是延期情况很严重,严重影响到住房需求和生活规划,购房者也有权申请退房。

购买方在房屋逾期交付情况下,仍需按合同约定向金融机构偿还抵押贷款,因为这是购买方与银行间的法定合约责任。尽管逾期交付侵害了购买方权益,但终止还款并非合法选项。购买方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