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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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免于履行责任的情况包括:一,债权人违反不得转让债权的约定自行转债;二,保证合同有明确期限且债权人未在期内追诉;三,债权人未在承诺或法定期限内请求连带保证人担责;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勾结或欺诈、强迫保证人提供保证。

担保人可免于履行责任的情况包括:一,债权人违反不得转让债权的约定自行转债;二,保证合同有明确期限且债权人未在期内追诉;三,债权人未在承诺或法定期限内请求连带保证人担责;四,债权人与债务人勾结或欺诈、强迫保证人提供保证。

民事责任豁免条件涉及第三方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当损害源于被告和原告之外的第三方,或者由无法预见的客观力量造成,以及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中保护自身或他人权益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免责事由。自愿进行紧急救助导致受援者受伤的情况,救助者通常无需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指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但未达既定目标,因外部不可控因素所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未遂犯罪的处罚通常比照已完成犯罪的既遂犯适度减轻,以兼顾法律公正与公平。这种宽宥并非无度,而是基于犯罪进程的差异性,确保刑罚的合理性和威慑力。

现行法律未明文规定抚养费豁免,但实践中,豁免常见于:父母因长期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致经济困难;犯罪入狱无法抚养;抚养方新伴侣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能酌情豁免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