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被告履行责任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涉案主体中有一方是自然人,那么这个期限是一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那么这个期限是六个月。但是,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再提出申请,法院可能就不会受理了。所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非常重要。

根据相关行政处理执行规定,若行政机关处理该事项已经超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则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将不会被再次接纳。关于超过时效的情况共有两大类:第一类是指法律文书已经正式颁布并且生效之后,对方相应地没有履行其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间内拒绝执行。针对这一类情况,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您收到的法院判决书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执行申请时限——即两年,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将无法继续申请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执行的时效性设定为两年,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应履行期间的最终截止日期起算;若是法律文书明确规定须分期履行的,则需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而在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履行期间的情况下,则需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进行计算。

仲裁裁决逾期十五日后执行是否合法依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在劳动仲裁程序结束之后,当事人享有在连续两年的时间范围内申请强制执行的权益。这个期限是从仲裁裁决书明确限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截至日期开始算起;若仲裁裁决决定分次履行义务,则应将每次履行义务的最晚到期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倘若仲裁裁决对此并无特别说明,那么,自仲裁裁决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直至两年中止的时刻,均属于强制执行的期限。

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通常不能再次启动诉讼程序。因为强制执行申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超过期限没申请,就没机会通过强制执行程序维护债权了。不过,要是出现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断或中止等特殊情况,或许还有弥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