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延长
羁押30天期满,案件仍需侦查时,公安机关认为要继续羁押嫌犯,可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检察院依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批准。
2.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需继续羁押嫌犯时,由检察院自行决定是否延长。
3.
侦查终结,
符合条件就移送检察院
审查起诉;
若不应
追责,及时解除羁押释放嫌犯,并通知原
批捕的检察院,依法处理保障权益、确保公正。
案情回顾:小何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延长羁押30天期满后,案件侦查仍未结束。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羁押小何,便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
侦查羁押期限。而小何
家属认为侦查应结束,不应再延长
羁押期限,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若认为需继续羁押
犯罪嫌疑人,可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检察院会依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2、若侦查终结,符合
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会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
刑事责任,应及时解除羁押措施并释放,同时通知原
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后续需根据案件进展依法依规处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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