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
侵权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方式:
被告住所地
管辖:
若被告明确且有住所地,通常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是基础原则。
侵权行为地管辖:
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若行为与结果发生地不同,两地法院均有
管辖权。
特殊情况:
产品质量问题致人身
财产损害的
诉讼,产品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及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需准确认定关键要素,向有管辖
权法院诉讼维权。
案情回顾:小何在商场购买了小胡销售的某产品,使用时该产品因质量问题爆炸,致使小何身体多处受伤。小何认为小胡售卖的产品不合格导致其受伤,小胡则称产品本身无问题。小何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对于该向哪个
法院起诉存在疑惑,不知是被告小胡住所地法院,还是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明确且有住所地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所以小胡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中产品爆炸导致小何受伤,产品销售地和小何受伤地分别属于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两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3、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小何可在这些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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