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预售中不支
付定金是否退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仅未支付,通常不存在退还问题。
2.若预售合同有未支付定金致合同无法成立或解除的特别约定,按约定处理。
3.一般而言,未支付定金不必然使
合同不成立或解除。
若预售方因未支付定金受损,可要求
赔偿,但需证明损失与未支付存在因果关系及合理损失范围。
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是否造成对方损失。
案情回顾:小何参与某商品预售活动,按规定需支付定金。小何未支付定金,预售方认为小何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成立,要求小何赔偿为准备交易投入的人力、物力损失。小何则觉得自己未支付定金,合同不成立,不存在赔偿问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预售合同中有因未支付定金导致合同无法成立或解除的特别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本案需查看预售合同是否存在此类约定。
2、从一般原则讲,未支付定金不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解除。若预售方因小何未支付定金遭受损失,可依据
民法典中
缔约过失责任规定要求赔偿,但预售方需证明损失与小何未支付定金存在因果关系,且合理界
定损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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