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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后谁承担债务

时间:2025.05.29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14人
律师解析:
1.债务人有遗产时,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还债,遵循“限定继承”原则,也就是以继承遗产价值为上限。
2.债务担保人债权人能要求其担责。
担保分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前者要先向遗产求偿,不足再找担保人;
后者可直接让担保人还全部债务。
3.若属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去世后,配偶有义务偿还,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通常算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

小何向小李借款10万元后不幸离世。小何留有一套房产由其子女小胡继承,同时小何的朋友小静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但未明确担保方式。此外,该借款发生在小何与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要求小胡、小静和小丽共同偿还借款,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静称要先找小胡还,小丽则表示对此借款不知情,拒绝还款,从而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胡作为遗产继承人,需在继承小何房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所以小胡有义务在继承房产价值内偿还借款。
2、由于未明确担保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一般保证。小李需先向小胡继承的遗产求偿,不足部分才能要求小静承担担保责任
3、该债务发生在小何和小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义务偿还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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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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