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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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中任意一方不幸离世后,针对夫妻间产生的共同债务问题,配偶仍须承担相应的偿付义务。在此情况下,应优先从死者遗留的财产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清偿相应的债务负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发后得到对方认可等具有共同意愿的行为所引发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均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共同债务将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配偶离世后,共有物业的继承需要先明确亡者的权益比例。一般来说,配偶拥有一半的份额,剩下的则按照遗产来处理。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就依法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要照顾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对亡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共同居住的人,可以适当优待,以确保公平合理。

夫妻一方离世后,财产继承分配是个复杂的问题。首先,要先把健在一方的共同财产分出来,剩下的才是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份额一般是平等的。但是,生活困难、尽了主要赡养责任的人可以多分一些,有抚养能力却不履行义务的人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因此,夫妻共有财产中,一方离世后,其父母享有继承权。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世方独占一半财产,余下的一半才是遗产。对于遗产的分配,原则上应平等分配给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已故方父母、子女及配偶。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双方的共同意愿(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常规支出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超出家庭基本生活需求的债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也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