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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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亦称帮信罪,即协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若涉案金额高达180万元,则可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帮信罪,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情节轻重、有没有自首立功、犯罪后果严不严重等等。这些因素会影响对被告的具体惩罚,情节轻的可能判拘役管制,还得交罚金,情节重的可能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得交罚金。

帮信罪的量刑,主要看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通常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那单位就要被罚款,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则按上述规定处罚。但如果是初次犯罪、偶然犯罪,且犯罪情节较轻、有认罪认罚等表现的,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如果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且有可能同时被处以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流水20万元”这一情节在法律上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但最终的裁量结果仍需要在全面考量包括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在内的诸多因素后,由法院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帮信”罪名的参与者,具体含义为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犯,他们在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时,仍然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储存设施及通信传送设备等技术支援,或者是进行诸如广告宣传推广以及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