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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算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时间:2025.05.28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1.诽谤罪的判定需看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2.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严重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编造他人违法违纪假消息。
3.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
4.主观上是故意,想通过散布虚假事实败坏他人名誉。
情节轻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要结合全案认定。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李是同事,两人因工作产生矛盾。小何为了报复小李,故意捏造小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虚假信息,并在公司内部大肆散布。这些谣言导致小李在公司的名誉受损,工作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李认为小何的行为构成诽谤罪,而小何则辩称自己只是一时气愤,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从客体要件看,小何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
2、客观上,小何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且该行为足以贬损小李的人格和名誉,对小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
3、主体方面,小何作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诽谤罪主体要件。
4、主观上,小何是出于报复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希望败坏小李名誉,满足主观要件。综合来看,需结合全案事实和证据判断是否构成诽谤罪,若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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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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