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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付房贷的部分怎么分割

时间:2025.05.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19人
律师解析:
1.明确房屋性质
婚前一方买房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子属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有补偿请求权,补偿金额有计算公式。
婚后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共同还贷部分
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如共同还贷10万,分割时一般双方平分这部分及对应增值。
分割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让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结婚前,小何用个人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何和小丽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后两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该房屋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小何认为房屋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认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自己有权分割。

案情分析:

1、该房屋因是小何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小何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小丽有权要求补偿。补偿金额可按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当前价值-购买价)。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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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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