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罪犯第二次
减刑裁定主体,因
刑罚种类和幅度而异。
无期
徒刑罪犯减刑,由服刑地高级人
民法院裁定。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罪犯减刑,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会组成合议庭按程序审查,综合考虑悔改、
立功等表现,保障裁定合法公正,确保司
法规范。
案情回顾:小朱因
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
减刑条件。
当他申请第二次减刑时,对于该由哪一级法院作出裁定产生了争议。
监狱方面认为应按照规定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而小朱觉得自己情况特殊,认为高级人民法院来裁定更为合适。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小朱被判处有期徒刑,所以此次减刑裁定主体应为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
2、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时,会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查,综合考虑罪犯的悔改、立功等表现,确保裁定合法公正。
本案应遵循此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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