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中不存在“无知罪”。
2.
犯罪构成有四方面:
主体是实施
犯罪的自然人和单位;主观包括故意和过失;客体是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涵盖行为、结果及因果关系。
3.不知法律规定实施行为,不一定构成
故意犯罪。
有应当预见的过失,可能是
过失犯罪;根本无法预见,属
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具体要依情况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种漂亮的植物,便将其采摘下来装饰房间。
后来得知该植物是受保护的珍稀物种,私自采摘属于
违法行为。
小朱称自己并不知道这种植物受保护,是“无知”才做出此举。
执法部门在调查时,对于小朱是否构成犯罪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他无知而无故意不应认定犯罪,也有人觉得他可能存在过失犯罪。
案情分析:1、法律上不存在“无知罪”,判断是否犯罪需依据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包括
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本案中小朱是犯罪主体,其采摘珍稀植物侵害了保护珍稀物种的社会关系,这是犯罪客体,采摘行为和珍稀植物受侵害是犯罪客观方面。
2、在犯罪主观方面,小朱称不知植物受保护,主观上无故意,但如果他有应当预见该植物可能受保护却未预见的情况,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若他根本无法预见该植物受保护,则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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