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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购房定金和收据丢失怎么办

时间:2025.06.30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470人
律师解析:
1.发现定金收据丢失别着急,先找收定金的一方协商补开。
2.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就成立了。
即便收据丢了,转账、聊天记录等也能证明交付事实。
3.协商不成且没其他证据,可和开发商沟通,看财务记录能否查证。
4.沟通中注意留存记录。
发生纠纷,可凭证据和法律向法院主张权利,若确实交付了定金,对方要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向开发商预定房屋并交付了定金,但不慎将定金收据丢失。
小朱找到开发商协商补开收据,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
小朱只有转账记录,无其他有力证据。
小朱又尝试与开发商沟通从财务记录查证定金交付情况,开发商也未积极配合,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交付定金时成立。
小朱虽收据丢失,但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明交付定金的证据。
2、若因无法证明定金交付引发纠纷,小朱可依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法律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
法院会综合审查案件情况,判断定金交付事实是否存在,如确有交付,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过程中,小朱要注意留存与开发商沟通协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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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念劬律师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

现任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律师、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擅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交通事故等各类民商事案件。目前是十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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