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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孩子后不亲近有无探视权

时间:2025.05.26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433人
律师解析:
1.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便孩子与其不亲近,一般也有探视权
这是基于亲子身份的法定权利,能保障情感交流与教育义务履行。
2.除非该方有不利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像暴力、虐待、有严重传染病等,经法院判决才能中止探视权,他人不得随意剥夺。
3.若直接抚养方阻碍探视,另一方可以起诉,让法院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
随着孩子长大,与小朱逐渐不亲近,小丽便以孩子不愿意见小朱为由,拒绝小朱探视孩子。
小朱认为自己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与小丽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目的是保障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履行教育等义务。
小朱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享有探视权。
2、除非小朱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实施暴力、虐待孩子、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经法定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中止其探视权,否则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其探视权。
本案中小丽以孩子不愿意见小朱为由拒绝探视,不符合法定剥夺探视权的条件。
3、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小朱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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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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