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资格有啥限制
时间:2025.05.23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127人
律师解析:
1.
股东代表诉讼指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
起诉,对原告资格有限制。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社员权就能提起,无
持股比例和时间要求。
3.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才可起诉。
这里既强调持股连续性,也包含单独或合并持股情况。
4.限制是为防股东滥用权利,平衡维权与公司运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现公司
董事损害公司利益,便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而在某股份有限公司,小胡等多名股东也发现
公司高管存在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小胡单独持股不足百分之一,部分股东联合起来持股超过百分之一但持股时间不足一百八十日,他们也想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与其他股东就是否有资格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具备社员权,均可提起代表
诉讼,无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所以小何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需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才能提起代表诉讼。
小胡单独持股不足百分之一,联合持股股东时间不足一百八十日,均不符合原告资格要求,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这些限制是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利,平衡股东维权与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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