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开庭前撤诉算一次吗
时间:2025.06.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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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离婚立案开庭前
撤诉也算一次
离婚诉讼。
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
起诉,法院不受理。
2.开庭前撤诉这一
诉讼行为会在法律程序里留下记录,产生相应法律效果。
3.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超过六个月后起诉,法院依然会受理,
符合条件可重新启动离婚
诉讼程序。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婚后感情不和,小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立案后,在开庭前小何考虑到家庭等因素,向法院申请撤诉。
之后不久,小何因相同原因再次向
法院起诉离婚,小李认为此次起诉不应被受理,双方就法院是否应受理该次离婚诉讼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小何在离婚立案开庭前撤诉,此次诉讼行为在法律程序上已被记录,产生相应法律效果。
2、小何此次在不久后再次起诉,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应不予受理;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超过六个月后再起诉,法院则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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