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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哪种情况下可以撤诉

时间:2025.05.2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撤诉是原告拥有的一项诉讼权利。
通常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原告可以选择撤诉:
1.在法院宣判前,原告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要由法院裁定。
法院一般会审查撤诉是否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等。
2.要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
要是被告此时提起反诉,法院还能进行缺席判决
3.若原告在诉讼期间死亡,且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那么诉讼就会终结,这相当于撤诉。
4.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中,一旦一方当事人死亡,相关诉讼也会终结,产生类似撤诉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要谨慎考虑。
因为在撤诉之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受理。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归还借款,在案件宣判前,小朱考虑到与小李的情谊,申请撤诉。法院对其撤诉申请进行审查。此外,小丽起诉小静解除收养关系,诉讼中,小静意外死亡。同时,小胡起诉他人追索抚育费,开庭时小胡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宣判前申请撤诉,法院需审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决定是否准许撤诉。
2、小丽起诉解除收养关系,因小静死亡,该诉讼会终结,产生类似撤诉的效果。
3、小胡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并且若撤诉后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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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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