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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时间:2025.05.2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02人
律师解析:
1.借名买房协议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但也存在风险。
从法律层面讲,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2.比如,双方把借名购房的相关事宜,像房屋实际由谁出资产权归谁等都明确写进协议里,而且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违法情况,那么这个协议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3.不过,要是出名人私自对房屋进行处分,像把房子卖掉或者抵押出去,实际出资人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
因为从物权登记来看,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出名人的。
4.所以,实际出资人要把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保存好,以此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万一发生了纠纷,就可以凭借这些证据,通过诉讼等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确定房屋的实际归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最后要注意,不同地方在司法实践中,对借名买房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可能不一样。

案情回顾:

小朱因自身原因无法购房,与小胡协商借名买房。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房屋由小朱出资,产权实际归小朱。小朱依约支付全部购房款。但后来小胡擅自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借款。小朱得知后要求小胡撤销抵押,恢复房屋原状,小胡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胡的借名买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合法有效,房屋实际产权应归小朱。
2、小胡擅自抵押房屋,虽物权登记上其为所有权人,但此行为损害了小朱权益。小朱保留了出资凭证等证据,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要求确认房屋实际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过各地司法实践对借名买房认定和处理可能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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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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