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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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欲申请取保候审时,通常需向所涉案件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因此,若您需要在异地申请取保候审,请务必与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对应部门取得联系。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赋予涉案罪名尚未查证落实、且未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保持自由身的前提下,等待法院最终判决的权利。

在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被逮捕之后想要获得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会有上述人员本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来进行相关申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申请应当是向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并且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式,例如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等。

在我国,取保候审的决定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分别负责作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时,嫌疑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时,嫌疑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院审理案件时,嫌疑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审批时,会综合评估案情和嫌疑人危害社会治安的程度。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嫌犯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有权向负责实施逮捕行为的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能提供充分且合适的保证条件以确保嫌疑人不会有任何逃脱侦察或审判的意图,亦无法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