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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登记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41人
律师解析: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带齐下面这些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这能证明个人身份信息与户籍情况。
户口簿记录着家庭关系户籍地址等,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
2.本人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是办理离婚登记必不可少的材料。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要明确写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像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
财产分配,如房产、存款等;
债务处理,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各自近期免冠照片:
主要用于离婚登记相关档案留存。
去办理前,建议再次确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有无其他特殊要求,防止因材料不全影响办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有三十日的冷静期。
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小许认为只需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就行,小丽则觉得应按规定带齐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和各自近期免冠照片。两人为此产生争执,后在工作人员提示下带齐材料提交申请。冷静期内,小许又反悔想撤回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各自近期免冠照片,小许最初认知错误,应按要求准备齐全材料。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所以小许有权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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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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