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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受案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05.12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涉及两方面:
1.人身权利受损赔偿
犯罪行为侵害到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如身体受伤、生命被剥夺等情况,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这些物质损失包括因就医治疗产生的各项费用,像看病的医疗费、请护工的护理费
还有因耽误工作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
另外,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都在赔偿范围内。
2.财物损毁赔偿:
要是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的财物被毁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
比如,犯罪分子故意破坏被害人的车辆、家具等财物,被害人能按照财物损失的价值来要求赔偿。
不过,有两点需要注意。
一是精神损失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内,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赔偿。
二是如果犯罪行为涉及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这也不在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案情回顾:

小许因琐事与小李发生冲突,小许将小李打伤,导致小李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等费用。同时,小许在冲突中还故意毁坏了小李的车辆。小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许赔偿其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以及车辆被毁坏的财物损失,此外还要求小许赔偿精神损失。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因人身权利受损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以及车辆被毁坏的财物损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应予以受理。因为犯罪行为致使小李人身权利受侵害和财物被毁坏,符合相关受案条件。
2、而小李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内,法院不会支持该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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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 更多>>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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