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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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证书存在的合同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授权的代签合同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确认才生效。合法委托证书表明持有者有代理权,代理可基于委托、法律规定或指定产生,如诉讼代理。代理人行为需具法律意义,且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婚姻登记、立遗嘱等须本人亲为,不得代理。代理权分委托代理(意定)、法定代理(如未成年人父母代理)和指定代理(法院指定)。某些行为必须本人执行,不得由他人代理。

代理协议的效力取决于代理人行为的合法性。当代理人严格按照授予的权限行事时,签订的协议有效并具约束力。一旦代理人超越权限、无权代理或代理权已终止,所签协议则无效。

签字与手印在法律效力上无先后,合同成立需满足所有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印,且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达到法定年龄并能独立负责)。真实自愿的签订意愿、无欺诈胁迫,合同内容不违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必要条件。法人需在登记范围内运营,合同才具法律效力。形式需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益。

合同效力取决于各方行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并获认可,合同有效;一方签字但未获完全接受,合同效力存疑;双方均未履行重要职责,合同无效;无印章签署且义务未履行,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况下,一方忠实履行并获认可,合同可具法律效力,但需具体情况分析。

合同效力取决于各方行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并获认可,合同有效;一方签字但未获完全接受,合同效力存疑;双方均未履行重要职责,合同无效;无印章签署且义务未履行,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况下,一方忠实履行并获认可,合同可具法律效力,但需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