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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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并非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区别明显。前者主要表现为使用胁迫或威胁等手段,强行向他人索取不义之财。

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两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了。即便未遂,没有获得财物,但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对于未遂案件,立案金额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手段、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和考量,同时也会参考已经确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来进行设定。

敲诈勒索行为若未被依法立案,通常表明此举尚未触犯刑事法律界定的罪刑。此种判断源于立案权限由公安机关行使,标志着对涉嫌犯罪行为的正式侦查工作的启动。然而,若存在敲诈勒索现象,但由于其情节严重程度未达当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提出的立案标准,亦或是证据链条缺失,那么该行为便可能被视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可能导致行为人接受行政制裁,甚至受到民事责任追究。

敲诈勒索罪,简称“敲诈勒索罪”,系指行为人为谋求不法所有之目的,采取威胁或恫吓等方式,向他人施加压力,强迫其交付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犯罪行为往往伴随恐吓、欺骗等手段的运用,且只有当涉案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起点标准,或行为人持续实施该类犯罪行为次数较多时,才能被认定为此种犯罪。举例而言,如扮演黑帮成员、编造虚假事实威胁举报、以及借助他人的弱点进行恐吓等行为均可归入此类犯罪范畴。

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一经发生,且已经取得了财产之后,即使实施者其后进行了退赔,通常情况下仍然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法分子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带来了恐慌或者压迫感,同时其也已经切实地获得了非法所得。虽然退赔行为可以视作忏悔之举,有可能会对罪犯的量刑产生影响,然而却无法改变其法律上的罪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