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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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祸责任确定后,赔偿将首先从交强险限额中支付。如果损失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那么按照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比例来赔偿,同时还需结合商业保险以及实际损失进行计算。举例来说,如果总损失为10万元,交强险赔偿2万元后,主要责任方需再赔偿5.6万元,而次要责任方则需赔偿2.4万元。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和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人身轻微伤,赔偿就需要综合计算。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陪护人员津贴和营养补给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总和就是赔偿总额,目的是让受伤者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被告在交通事故诉讼中,通常必须依法出庭。无合理理由的拒不到庭或经传讯不至,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无论是否收到传票,拒绝出庭或擅自离场,都会被视为缺席处理。

保险公司未按约理赔,即违约。依据《保险法》及法规,被保人有权依法索偿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基于合同原则和商业善意,保险公司应按期赔付。逾期则构成违约,被保人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利息及相应赔款。

被告在交通事故诉讼中,通常必须依法出庭。无合理理由的拒不到庭或经传讯不至,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审判。无论是否收到传票,拒绝出庭或擅自离场,都会被视为缺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