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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虚开的定罪标准是啥

时间:2025.05.0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03人
律师解析:
以下是虚开普通发票定罪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1.虚开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比如,某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多次虚开普通发票,把每次虚开的金额加起来超过了50万元,就可能符合这一定罪标准。
2.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份数累计在100份以上,并且这些发票的票面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
例如,一家公司虚开了120份普通发票,所有发票的票面金额总和达到了45万元,这种情况也满足定罪条件。
3.即使虚开金额和份数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过去五年内,因为虚开发票行为已经受到过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之后又进行虚开发票的,同样会被定罪。
只要符合上述任意一条标准,就会以虚开发票罪定罪处罚
不过,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在具体执行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还是依照这个基本标准框架来操作。

案情回顾:

小何经营一家小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好友小李为其虚开普通发票。在一段时间内,虚开金额累计达到了55万元。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了这一情况,小何认为自己虚开发票只是为了公司经营,并非用于非法获利,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开普通发票定罪标准中,虚开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发票罪定罪处罚。小何虚开金额累计达到55万元,符合此定罪标准。
2、小何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并未将是否用于非法获利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只要虚开金额达到标准,就构成虚开发票罪。虽不同地区执行可能有差异,但总体遵循此基本标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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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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