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调解后后悔了怎么办,这要分情况来看:
1.调解书
未生效:
在劳动
仲裁调解中,当双方达成协议后,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但此时调解书还未产生
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
当事人签收后才生效。
所以,若在签收之前后悔,是可以反悔的,并且能要求继续进行
仲裁程序。
2.调解书已生效:
这种情况下想要改变结果通常比较困难。
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能拿出
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向法院
申请再审。
法院会对提交的证据等进行审查,若情况属实就会启动再审程序。
然而,申请再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撑。
因此,在参与劳动仲裁调解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
一旦签收了调解书,就得承担相应的结果,除非能证明存在法定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案情回顾:小何与公司因
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小何签收后却后悔了。小何认为调解时自己受到公司威胁,并非自愿达成协议,但公司坚称调解是双方自愿的。小何不知在调解书已生效的情况下能否改变结果。
案情分析:1、若调解书尚未生效,小何可反悔并要求继续仲裁,因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2、如今调解书已生效,小何若想改变结果,需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若能提供充分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否则难以改变调解结果。所以参与调解前应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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