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处以上肋骨骨折在法律定义上是否属于轻伤一般情况下,肋骨骨折至少需出现两处以上骨折才可以归类于轻度伤害二级。这是一种常见的胸部损伤类型,主要是因为遭受了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暴力影响,使得肋骨的连续性甚至完整性遭到破坏。按照标准,肋骨骨折要达到两处以上骨折才能被认为是轻度伤害二级,而当骨折数量超过六处时就晋升至轻度伤害一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医药费、工资补偿以及护理费等赔偿。具体的抚恤金金额则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赔偿金额的计算上,会考虑医疗费、薪资、误工等因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肋骨骨折两根或以上可被认定为轻伤二级,六根或以上则为轻伤一级。若骨折伤及气管、心脏等重要器官,则属重伤。受伤后应立刻拨打120前往医院,接受手术复位及内固定等全面治疗。若呼吸困难,可采用胸腔闭式引流;失血过多则须补液治疗。

肋骨骨折两处以上一般可判定为轻伤二级,若超过六处则为轻伤一级。若骨折导致重要脏器受损,则可能构成重伤。伤者剧痛难忍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后医生可能采取手术复位和内固定技术,以及胸腔闭式引流术等治疗方法。若发生失血性休克,需及时补充液体以减轻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