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共安全精选解答 > 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标准

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标准

时间:2025.04.30 标签: 损害赔偿 公共安全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认定标准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直接经济损失
这包含三方面。
一是人员伤亡后支出的费用,例如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二是善后处理费用,像丧葬抚恤费、家属精神抚慰金等;
三是财产损失价值,涵盖固定资产损失,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损坏等,还有流动资产损失,如现金、存货的损失。
2.间接经济损失:
比如因玩忽职守导致企业、单位停产、停业,期间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像订单流失的损失;
以及为恢复生产、营业而支付的费用,如设备维修费用、重新招聘员工的费用等。
在玩忽职守罪中,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就应立案追诉
若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虽未达30万元,但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同样要立案追诉。
具体认定损失时,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确定损失数额。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单位的重要物资。在一次物资管理过程中,小许玩忽职守,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不久后,部分物资因保管不善损坏,造成固定资产损失25万元,同时由于物资损坏导致单位停产一周,造成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单位认为小许应承担责任,而小许则认为损失未达3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自己不应被追诉。

案情分析:

1、依据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认定标准,此次事件中直接经济损失为固定资产损失25万元,虽未达30万元,但还存在因停产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同时,小许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单位物资损坏、生产停滞,具有恶劣情节。
2、按照玩忽职守罪立案追诉规定,造成公共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虽未达30万元但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立案追诉。所以小许的行为符合立案追诉条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