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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女方不生男方咋办

时间:2025.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1.男方无强制决定权
从法律层面来讲,当女方未婚先孕时,男方没有强制决定女方是否生育的权力。
生育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在女方手中。
2.女方决定不生育
如果女方坚持不生下孩子,她有自主决定终止妊娠的权利。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若因终止妊娠产生了合理费用,像医疗费等,依据公平原则,男方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这是因为怀孕是双方行为导致的结果,费用分担体现了公平性。
3.女方决定生育
要是女方决定生下孩子,那么男方在孩子出生后,就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其中就包括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如子女实际生活学习所需、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总结
综上所述,在未婚先孕的生育问题上,女方有优先决定权,男方则需根据女方的最终决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恋爱期间,小丽意外怀孕。小许希望小丽生下孩子,而小丽考虑到自身事业发展等因素,决定终止妊娠。小许对此不满,认为自己也有决定权。小丽终止妊娠后,要求小许分担部分医疗费,小许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角度讲,女方小丽在生育问题上有优先决定权,她有权自主决定终止妊娠,小许不能强制其生育。
2、小丽终止妊娠产生的医疗费属于合理费用,基于公平原则,小许应分担一定比例。若小丽决定生下孩子,小许在孩子出生后则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数额依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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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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