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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是啥

时间:2025.04.29 标签: 损害赔偿 财产侵权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1.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比如家中的家具被损坏,或者车辆遭遇事故后完全灭失,这些财物损坏、灭失所对应的价值就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
举例来说,一家商店的设备因意外损坏,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在设备维修期间少获得的那部分利润,就属于间接损失。
2.赔偿标准
一般赔偿恢复原状为原则。
如果财产受损后能够修复,那么应尽量进行修复。
若无法恢复原状,就按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通常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特殊情况下,要是财产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比如祖传的古董等,在赔偿时还会考虑其他合理因素。
当涉及人身伤亡导致财产损失时,赔偿范围和标准要依据相关人身损害赔偿规定,再结合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一家小商店,小李在店内不小心撞倒货架,导致一批商品损坏。小许认为这批商品无法销售,要求小李按进货价赔偿全部损失,而小李觉得部分商品还能修复,只同意赔偿修复费用,双方就赔偿范围和标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商品损坏属于直接损失,在赔偿范围之内。对于赔偿标准,若商品能修复,应以恢复原状为原则,由小李承担修复费用;若无法修复,则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
2、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综合确定赔偿数额,不能仅凭一方意愿决定。若涉及特殊情况,还需考虑其他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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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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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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