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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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有固定收入的劳动合同,则根据其在损失工作时间内所损失的固定收入进行相应估算即可。倘若营运车司机搭载乘客的行为被视为个体经营性质的商业活动,则可参照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予以计算。如无法提供确切证据以证明该司机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则可参考案件审理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若营运车辆碰撞由某人全责且保险公司不赔,投保人可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或提起仲裁、民事诉讼。尽管商业三者险不覆盖营运车辆,但交强险规定下,赔偿金额不受责任比例影响,保险公司不得因车辆营运性质拒赔。

若营运车辆碰撞由某人全责且保险公司不赔,投保人可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或提起仲裁、民事诉讼。尽管商业三者险不覆盖营运车辆,但交强险规定下,赔偿金额不受责任比例影响,保险公司不得因车辆营运性质拒赔。

全责驾驶员若碰撞运营车辆而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可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以求公正裁决。同时,为保护合法权益,投保人亦可选择启动仲裁程序或发起民事诉讼,确保赔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若事故全责碰撞运营车辆,保险公司不赔,被保险人可向银监会投诉,并有权启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交通强制保险应覆盖运营车辆赔偿,赔偿金额不受责任比例影响,保险公司无权因运营车辆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