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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什么标准计算

时间:2025.04.26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1.计算依据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由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决定。
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2.具体标准
一级伤残
可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
为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
是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
有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
能拿到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
是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有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
为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可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
3.举例说明
假如一名职工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伤残等级为十级,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35000元。
4.特殊情况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其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但单位认为应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小朱觉得应按自己实际的月缴费工资计算,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小朱为十级伤残,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7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2、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小朱月缴费工资5000元,无证据表明其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所以应按5000元计算,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7=35000元,单位主张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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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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