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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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瓶车撞击绿化带造成行人损害的责任划分探讨电动自行车撞击行人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核心问题之一,按照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所产生的实际作用及主观犯错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即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70%;承担同等责任的当事人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50%;而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则需负担事故发生率的30%。

电动车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的责任判定标准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件时,关于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首先是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来确定责任归属。

电瓶车逆向行驶与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应如何划分责任若电动车在逆行过程中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一般情况下,将认定逆向行驶的电动车负有全部责任。具体的责任归属问题,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判定。若是由此引发了人身伤害事件,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必要成本以满足治疗及康复需求,同时,还需要对因此而导致的误工损失予以赔付。

电动车相撞引发的一方受伤事故责任如何进行划分以下为电动自行车相碰撞时关于责任归属的明确划分:首先,若交通事故由某方当事人单方面的过失所引发,那么他将负起全责;其次,若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直接过错而产生的,基于各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实际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应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分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及次要责任这三种不同的责任等级;最后,若在本次事件中所有当事人皆未有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那么便可以认定该事故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在此情况下,各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感;然而,如存在一方当事人恶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恶劣行为,则另一方在此事故中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与小型汽车相撞责任的评估标准根据事态发展状况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划分双方各自应负担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