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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受贿证据吗

时间:2025.04.24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1.微信转账记录或可作受贿证据,但关键在于判断转账是否有贿赂性质。
若转账是出于行贿受贿故意,且和职务行为相关,那它就具备一定证明力。
2.认定时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查看双方聊天记录,看其中是否存在请托事项、利益输送等暗示性内容。
比如聊天中提及为了某项目顺利通过而进行转账。
关注转账的时间节点,看是否与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的时间相契合。
例如在项目审批期间有转账行为。
明确款项来源及性质,了解钱是从哪里来的,用途是什么。
3.仅有微信转账记录往往不够充分,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如果同时有证人证言,比如知晓行贿受贿过程的人提供证明;还有相关业务往来书证,像合同、发票等能证明业务与转账关联的文件,就更有助于认定受贿事实。
4.不过,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
最终能否将微信转账记录作为受贿证据,要依据实际情况,从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工作人员,掌握一定职务权力。小胡为了在项目中获得便利,通过微信多次向小朱转账。小朱收下款项,但坚称这些转账是朋友间的正常往来。小胡则称转账是为了请托小朱利用职务之便提供帮助。双方各执一词,微信转账记录成为关键证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该转账记录能否作为受贿证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微信转账是否具有贿赂性质,需看是否基于行贿受贿故意且与职务行为相关联。此案件中,若小胡转账是为请托小朱利用职务便利,小朱收款后有实施相关行为,转账便有证明力。
2、认定时要结合其他证据。如双方聊天记录有无请托事项暗示,转账时间与小朱行使职务便利时间是否契合,款项来源及性质等。仅有转账记录不充分,需形成完整证据链,有证人证言等佐证更利于认定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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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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