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企业破产清算时,
工资的受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依据相关法律,工资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具体优先顺序计算如下:
1.明确工资范畴:
工资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职工的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还有
加班工资等。
这些都是职工应得
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2.计算职工债权: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款项中,除了工资,像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都在优先受偿范围内。
3.确定清偿顺序:
在
破产清算时,先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之后就优先清偿上述提到的职工债权。
如果在清偿完职工债权后还有剩余财产,才会依次去偿还其他债务。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别,所以在处理具体的破产清算工资受偿问题时,要以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
案情回顾:小胡的公司因
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小丽、小静等人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的工资、奖金和加班工资。然而,公司的普通
债权人小朱认为,应先偿还他的债权。这就引发了争议,到底是员工的工资等权益优先受偿,还是普通债权优先受偿。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时工资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这里的工资范围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的补偿金,都在优先受偿范围内。在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清偿职工债权,有剩余再偿还其他债务。不过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要以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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