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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债务吗

时间:2025.04.21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1.正常破产股东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股东是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
也就是说,股东通常不需要额外承担公司的债务
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
2.公司破产清偿流程
公司破产时,首先会用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债务
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
3.特殊情形股东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第一,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并且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股东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如果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足额的出资,那么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第三,要是股东抽逃出资,即把已经投入公司的资金抽走,那么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几年后,公司因市场竞争激烈陷入困境,最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发现小朱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小李未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债权人要求小朱、小李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而小朱、小李认为股东应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应再额外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本案中,小朱抽逃出资,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小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人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债权人要求其额外担责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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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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