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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普通发票补税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5.04.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1.补税不必然免刑责
虚开普通发票后即便补缴税款,仍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因为补税只是事后补救办法,不能直接免除刑事责任。
当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时,就构成了虚开发票罪
2.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属于情节严重:
一是虚开普通发票数量达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
二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之后又实施虚开发票行为。
3.法律量刑标准
一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便已经补税,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具体是否追究以及量刑如何,要由司法机关综合全案情节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一家公司,为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小胡为其虚开普通发票。累计虚开金额达五十万元。税务机关发现后,小朱补缴了税款。但税务机关仍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小朱认为自己已补税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则认为其虚开金额已达情节严重标准,应依法处理。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普通发票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构成虚开发票罪。小朱虚开金额达五十万元,符合此标准。
2、补税只是事后补救措施,并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综合全案情节判定是否追究及如何量刑,故小朱虽补税仍可能被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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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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