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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把我的房子卖了咋办

时间:2025.04.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56人
律师解析:
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情况。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1.确认情况:
先核实开发商是否真的把您已买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
2.已过户登记的处理:
如果开发商和第三人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完成过户登记,意味着第三人已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这时,依据《民法典》,您可要求开发商担责赔偿
赔偿内容有已付购房款、相应利息,您因购房产生的其他损失也可要求赔偿。
此外,还能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未过户登记的处理:
要是还没办理过户登记,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交给您并办理过户手续。
要是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比如房子已被第三人实际占用等,您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也能请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遇到“一房二卖”别慌,按上述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购房款。之后小何发现,开发商竟将该房屋又卖给了小胡。小何要求开发商给出说法,此时面临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与小胡的合同已办理过户登记,二是未办理过户登记,双方就后续处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开发商与小胡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办理过户登记,小胡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何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损失,还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小何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何可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同样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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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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