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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公司名义经营构成诈骗吗

时间:2025.04.18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342人
律师解析:
1.冒用他人公司名义经营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当冒用公司名义经营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时,就可能构成诈骗。
行为人会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让对方产生信任,进而获取利益。
当骗取的财物达到法定数额标准(一般是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便会按照诈骗罪论处。
3.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要是只是单纯冒用名义去经营,不管从事的是正常经营活动还是违法经营活动,只要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骗取财物,通常不构成诈骗。
不过,这种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面临行政处罚,常见的处罚方式有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4.准确判断的方法及建议: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有骗取财物的行为和结果。
如果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及时保留与事件相关的各种证据,然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这样才能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何冒用小丽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小丽发现后,认为小何的行为构成诈骗,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小何则称自己只是单纯冒用名义开展正常经营,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闹至法律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案情分析:

1、判断小何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有无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及骗取财物的行为与结果。若小何冒用名义是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通过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利益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2、若小何仅是单纯冒用名义经营,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通常不构成诈骗,但可能违反《公司法》等法规,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建议小丽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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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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