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所借的
债务是否算
夫妻共同债务,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1.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像日常的买菜、水电费等家庭开销,或者子女上学的学费等相关借款,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非日常所需但有特定用途的债务:
若借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但
债权人能拿出
证据,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的,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债务:
要是既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借,又没有证据表明用于夫妻共同方面,且另一方对此不知情,也没有进行追认,那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举债那一方的
个人债务。
所以,判断一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它的用途,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小许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小胡借款5万元。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债务,小丽认为自己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许称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但小丽怀疑借款用于小许个人消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胡遂将小许和小丽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债务用途及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即便小丽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借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小胡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一般认定为小许的个人债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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