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偿还问题上,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当
债务人主动还款,而
债权人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时,从法律层面,债务人有办法履行还款义务,即通过提存来解决。
提存指的是,债务人把要还的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交付给提存部门,一旦交付,提存便成立。
提存成功后,就相当于债务人在提存的范围内完成了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比如,债务人可以把应还的款项存到法定的提存机关,这样就算完成了
债务清偿。
之后,要是因为债权人方面的原因,导致债务履行出现困难等情况,相关风险就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不过,如果债权人拒绝接受还款是有合理理由的,像还款方式不符合双方之前的约定等。
这时,债务人不能强行还款,而应主动和债权人沟通,弄清楚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然后,双方一起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保障还款能够顺利进行,防止后续出现不必要的
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小何是债务人,小李是债权人。小何主动向小李还款,但小李无正当理由拒绝。小何不知如何是好,认为自己还款的义务难以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何不知怎样才算完成还款。
案情分析:1、从法律角度看,在此情形下小何可通过提存的方式来履行还款义务,即小何将应还款项提存至法定提存机关,提存成立后,视为小何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完成了债务清偿。
2、若小李拒绝有合理原因,如还款方式不符合约定等,小何应先与小李沟通,明确问题所在,协商出合理解决方案,确保还款能顺利进行,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