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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宣布破产购房人有补偿吗

时间:2025.04.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房地产破产时,购房人权益保障情况比较复杂,以下分情况说明:
1.房屋已建成:
若购房人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按照相关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买受人。
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优先获得房屋交付。
2.房屋未建成:
此时购房人属于普通债权人,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但在实际操作中,普通债权人往往难以获得足额赔偿
购房人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详细说明购房情况以及自己的诉求。
同时,要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购房人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律师会结合具体的购房合同履行情况、破产程序等进行综合分析,为购房人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最大程度争取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购买了小丽所在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子,已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该房地产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此时房屋已建成,小朱要求交付房屋,而公司承包人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由,拒绝小朱的要求,双方产生争议。另外,小胡也买了该公司未建成的房子,在公司破产后,不知自己权益如何保障。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这种情况,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小朱有权要求优先获得房屋交付。
2、小胡购买未建成房屋,属于普通债权人,需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可能难以足额受偿。小朱和小胡都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情况,也可委托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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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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