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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时间:2025.04.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59人
律师解析:
1.房屋租赁纠纷不属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
不过,房屋租赁纠纷并非如此。
2.管辖确定方式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纠纷按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那就依照约定执行。
比如合同中写明由某地法院管辖,那么就由该地法院处理相关纠纷
要是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原告有选择权,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能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而合同履行地一般指的就是房屋所在地。
3.目的
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当事人能通过合适的司法途径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所以,房屋租赁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而是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则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案情回顾:

小许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因租金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小许欲起诉小李。小许认为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小李则主张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不知该遵循何种管辖规则。

案情分析:

1、专属管辖是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而房屋租赁纠纷不属此类。其一般按照合同纠纷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2、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原告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本案需依据此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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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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